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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用信息

旅行保险

请仔细阅读以下信息,以详细了解旅行保险要求。

旅行保险

1. 旅行保险有什么要求?

根据欧盟颁布的法令(2003年12月22日颁发的第2004/17/CE号决议),要求申请者必须持有旅行保险

旅行保险应符合以下要求

  • 申请短期申根签证,请购买适用于申根国家的医疗保险。
  • 申请长期签证,请按照材料清单要求,如需保险,请购买荷兰适用的医疗保险。
  • 申请者出示的保险公司书面证明,需要同时涵盖荷属加勒比地区。
  • 申请者必须出示保险公司的书面证明,证明其保险合同涵盖在申根区域停留期间所有医疗,住院甚至送返费用,最低保额为30万元人民币。保险卡复印件不具备完全证明作用。

请您注意,旅行保险是签证申请的必要材料。

2. 旅行保险为申请荷属加勒比地区签证的必须文件

如果您计划去阿鲁巴、库拉索、圣马丁或荷属加勒比地区(博内尔岛、萨巴岛、圣尤斯特歇斯岛)访问或居住,则必须持有旅行保险。

申请短期加勒比签证的旅行保险最低保额不低于一万五千欧元,以覆盖医疗原因的送返、紧急医疗或紧急医疗治疗可能产生的任何费用。该旅行保险须覆盖您在荷属加勒比地区的全部逗留时间。

3. 如何购买旅行保险?

您可以选择自行前往各保险公司咨询申根保险相关事宜。

为方便申请人更便捷地选择符合申根签证相关要求的申根保险,签证受理中心推出由第三方公司提供的申根保险自助选购平台,供申请人自助选择符合自己出行需要的保险产品。

您可以通过点击下方图片,自助选择符合您出行需要的保险产品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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